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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事别拖大,大事别拖炸,荔湾说,我们有“东方经验”

发布时间:2017-12-28 11:39:51 来源: 作者:

导读:

 人民调解是一项中国特色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纠纷解决方式,是解决纷争、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被国际社会誉为化解矛盾的“东方经验”“东方之花”。人民法院依法裁判,定纷止争,被誉为防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多元化解”年度工作培训会议(2017.12.13-2017.12.15)
    荔湾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司法局联合举办荔湾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培训会议,总结推广全区化解经验成效,部署谋划下一阶段化解工作,打造全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品牌。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卞勇,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鄂明,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何国秋,各成员单位、22条街道和司法所负责人、人民调解员,以及律师代表和人民陪审员等15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培训会对全区矛盾化解典型案例进行了经验推广,荔湾法院民三庭庭长蒋斌、速裁庭负责人黄少宏分别讲授了某经济联社租赁纠纷化解、能动司法服务广船搬迁等经验。通过每日的分组讨论,街道调解员、律师等与会人员纷纷分享经验、互动交流。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鄂明总结今年化解工作并提出明年工作计划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鄂明指出,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2017年我区多元化解工作成效明显。一是诉前联调工作稳步推进。全区诉前联调工作取得新进展,区法院和区总工会在全市率先成立“劳动争议诉调工作室”,推广“法院+工会”化解模式。二是多宗化解案例获肯定。积极服务广船搬迁,以及化解涉少数民族执行案、涉新中国大厦群体性纠纷、葵蓬经济联社租赁纠纷等案件获充分肯定。三是纠纷排查化解机制进一步完善。目前已形成党委政府领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支撑,律师普遍参与,社会广泛协同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

 

 

 区委政法委卞勇书记对矛盾多元化解工作作指示
    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卞勇对近两年来各成员单位矛盾化解成效予以充分肯定,代表区委表示衷心感谢,并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充分认识做好多元化解工作的重要意义。完善多元化解机制,是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的迫切需要;是建设平安荔湾、法治荔湾的迫切需要;是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美好荔湾的迫切需要。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准确把握形势,切实增强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要完善多元化解组织网络,形成社会治理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良好局面。三是加强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强化责任担当,各单位要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强化舆论宣传,加大对“有纠纷首选调解”意识的宣传力度,为推进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强化协同合作,最大程度凝聚合力化解矛盾纠纷。

 

 
 

   何国秋副院长作会议小结

会议最后环节,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何国秋指出,要用十九大精神指导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好卞勇书记指示,进一步提升全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水平,为我区基本建设成为国家中心城市核心功能区提供有力保障。就进一步做好今年工作,何国秋副院长强调:

一要总结提炼经验,打造荔湾矛盾纠纷化解品牌。针对基层矛盾呈现复杂化、多元化、群体化趋势,要紧紧依靠党委政府领导,坚持将矛盾纠纷化解纳入全区综治维稳大格局,形成化解整体合力;要依靠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各类矛盾,加大释法疏导和诉前联调工作力度,引导矛盾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诉求;要总结提炼好的思路、方法、经验,适时宣传、推广,形成矛盾化解荔湾品牌。

二要加强联动配合,让更多的矛盾纠纷解决在非诉渠道。强化联动平台建设,将纠纷化解纳入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加强和妇联、交警、医院和相关组织的对接,大力推进类型化纠纷的行业调解。

三要落实特邀调解,促进多元解纷职业化、专业化。法院可以吸收符合条件的调解组织或个人成为特邀调解组织或特邀调解员加强物质保障,争取将特邀调解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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